[2017-06-05] 漏水篇-修繕責任
2樓住戶漏水,起因是3樓樓上馬桶水管漏水所致。
經由長期溝通協調修繕問題,3樓屋主終於同意負責2樓住家漏水修繕。
漏水原因通常分為四類﹕
一、樓上住戶導致:
經由專業人員評估為樓上住戶所致,該由樓上住戶負擔修繕費用
例如:樓上住戶裝潢修繕就防水層之施工有疏失、更改水電管路、長
期就漏水問題,導致樓下漏水。
二、樓下住戶導致:
例如:2樓住戶進行裝潢修繕時,更改水電管路導致自家屋內漏水等
情況,則由樓下住戶自行負擔修繕費用。
三、天然災害或管線老舊所致
即由雙方住戶共同負擔修繕費用。
四、為大樓「公共管線維護不當」所致
由管委會負擔修繕費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