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2018-05-14] 夜半歌聲-管委會公告警告

大樓社區居住眉角多,就算在自家浴室高歌,也可能遭投訴。網路近日流傳1張基隆「仁愛花園廣場」的公告,內容指稱住戶反映深夜有住戶在浴室內高聲歌唱,還列出歌名為《你把我灌醉》,音量大到把鄰居吵醒,要求改進。

根據網路流傳的公告,內容為:「一、近日深夜一、兩點,有住戶在浴室內高聲歌唱,歌曲曲目《你把我灌醉》,音量大到把鄰居吵醒。二、夜間11點到清晨6點的洗衣機運轉聲,也對鄰居的睡眠造成干擾。請住戶們理解集合式住宅的空間與聲音傳導明顯,非常容易造成鄰居間的作息困擾,請發揮同理心,盡速改善。」

台灣物業管理學會理事暨主任委員郭紀子指出,依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》第16條第1、5項規定,住戶不得任意發生「喧囂、振動及其他與此相類之行為」,住戶違反該項規定時,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應予制止或按規約處理,經制止而不遵從者,得報請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處理。

郭紀子說,因此鄰居夜半歌聲與洗衣製造噪音的行為,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,應予制止或按規約處理,而這些處理行為一定要留下記錄,如錄音錄影、存證信函、社區公告、當事人協調會議等等方式,函請主管機關處理時作為附件。

若規約沒有訂定相關規定,建議經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補充修正條款,或者通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方式處理亦可。(詹宜軒/台北報導) 文章轉貼:蘋果即時新聞